華能技術創新管理實行公司、產業(區域)公司、基層企業的三級管理,構成公司科技創新的管理和決策主體。
集團公司設立科技工作領導小組,作為公司科技工作的最高決策組織;在集團總部設立科技環保部,同時作為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,統籌管理公司的科技創新工作;在集團公司總部設立專家委員會及科技評審專家組,作為公司科技創新戰略和科技項目實施等的咨詢機構。
在產業(區域)公司明確了分管領導的責任和科技管理責任部門,完善了產業(區域)公司的科技管理機構、建制和職能。
在基層企業建立了以生產廠長(總工程師)為核心的基層企業生產技術保障體系和員工崗位創新機制。
